上高速不帶滅火器、警告牌扣6分罰200元?
2015-07-17
近日,記者接到太原市民王先生的電話投訴稱,自己在微信朋友圈內看到好幾個人轉發(fā)的“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從7月1日開始查車上的滅火器、三角架和警告牌。如果沒有,將扣6分,罰200元。擴散??!請自備1的信息,他對此表示疑惑,遂請本報記者幫忙解答。日前,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微信:上高速嚴查滅火器、三腳架?
“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從7月1日開始查車上的滅火器、三角架和警告牌。如果沒有,將扣6分,罰200元。擴散??!請自備1太原市民王先生稱,如此這類的消息最近在朋友圈和網絡上常能看到,但是消息的準確與否讓自己感到很是困惑。
記者了解到,由于本月恰逢山西省全省交通安全大會戰(zhàn),各地交通違法查處的都比較嚴格,這讓經常上高速的司機朋友很是“緊張”。王先生委屈道:“雖查車對自己本沒有影響,但上次在長治市使用三腳架時因故損毀只能丟棄,一時間未買到新的,待自己返程時,卻發(fā)現如此信息,自己駕照內剩余不足6分,三腳架損壞無處可買,如果真是這樣嚴查,那自己很可能被吊銷駕照?!睙o奈之下,他只好將車放在了長治,坐火車返回太原??伤丶液?,在網上查詢相關條例,卻并未找到,于是懷疑有人故意謠傳。
根據記者的了解,機動車上高速的確需要佩戴帶滅火器、警告牌等設備,對于不按規(guī)定攜帶就會被扣分的問題,記者致電了山西高速交警進行了咨詢。
交警:一直在查,罰款不扣分
“對于不按規(guī)定攜帶滅火器、警告牌就會被扣分的問題,我們其實一直在查,并非從7月1日才開始。”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十大隊辦公室主任朱向師告訴記者,滅火器和警告牌屬于應急的安全設施,按照規(guī)定必須攜帶。
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十大隊的民警高速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guī)定,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這就意味著,如果上路行駛的車輛未配備滅火器,是可以進行的處罰的,但對于未配備的車輛,在一般的路面勤務,多以說服教育為主,而對于一些特殊情況,如果故意及其他行為才會進行罰款處理,可就算處罰,也并非是扣6分罰200元,實際處罰應是罰款200元,不扣分。”
這位民警特別提醒廣大司機朋友:“滅火器、三角架和警告牌是必備的安全設施物品,在遭遇車輛爆胎等情況,往往可以極大地避免出現不必要的交通事故,車主應定期檢查滅火器的性能,確??梢哉J褂??!?br />
見習記者焦建超(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市場導報)本文來源:山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