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工作實施細則出臺
2015-07-30
為進一步理順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體制,提升全市交通運輸行業(yè)管理和服務水平,近日,我市出臺《三門峽市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確定全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明確此次改革的范圍和對象是原市公路局路政支隊(含市公路局湖濱分局)、市農村公路管理處、原市交通路政管理處、市道路運輸管理局、三門峽黃河公路大橋管理處、馬家店超限檢測站、宮前超限檢測站在編在冊人員、在冊在崗不在編人員。根據定編設崗的要求,新組建的市交通運輸局執(zhí)法處核定編制62名,系副處級財政全供事業(yè)單位;下轄三門峽黃河公路大橋超限檢測站、馬家店超限檢測站、宮前超限檢測站、連霍高速豫陜界超限檢測站,每個超限檢測站編制35名,共202名?!都殑t》對新組建的市交通運輸局執(zhí)法處人員考試考核、選聘、競聘上崗以及提前退休、病退人員的分流安置都進行了詳盡說明;《細則》要求各縣(市)、區(qū)交通部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革工作。
(李建峰)
來源:三門峽日報
http://www.smxe.cn/article-270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