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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交通事故騙保近9萬元汽修廠老板受審
2015-08-25 
        南都訊記者張鵬通訊員鐘小欣君子取財,應當取之有道。但有人利用汽車保險理賠業(yè)務中的“漏洞”謀取不法利益,不料已觸犯刑律。東莞男子何某伙同他人偽造交通事故現(xiàn)場進行虛假保險理賠,先后14次騙取保險公司的保險理賠費共計近9萬元,被提起公訴。8月25日上午,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在牛山審判樓公開開庭審理何某涉嫌詐騙犯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90后的東莞小伙子何某在東莞市虎門鎮(zhèn)大寧社區(qū)經營一家汽修廠。其間,何某利用客戶送到汽修廠維修的車輛,與同伙梁某(另案處理)一起偽造交通事故。隨后,由同伙郭某(另案處理)提供虛假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何某以汽修廠的名義,提交虛假的保險理賠材料,先后14次騙取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保險費,共計8.8萬多元。

        2014年11月7日15時許,公安機關在虎門鎮(zhèn)龍泉國際大酒店將何某抓獲。

        經鑒定,何某提交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面所蓋的“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虎門大隊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印文屬于偽造。

        事發(fā)后,何某家屬賠償了保險公司的損失,保險公司對何某表示諒解。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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