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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風”讓我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
2015-09-22 
        ●懺悔人:吳如林

        ●原任職務:江蘇省海安縣職教園區(qū)管委會副主任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4年1月20日,海安縣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20萬元。

        ●犯罪事實:1998年7月至2013年初,吳如林在擔任海安縣農(nóng)工校校長和海安縣電大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學校商店承包人和校辦廠負責人等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合計人民幣72.3萬元。

        我的經(jīng)濟問題是伴隨著職務的變化、權力的增大和貪欲的膨脹不斷累積的?!八娘L”讓我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

        把老板們的甜言蜜語錯當“春風”,喪失了底線。我在分管校辦企業(yè)、產(chǎn)業(yè)過程中,經(jīng)常和一些企業(yè)老板一起吃飯、喝酒,漸漸地,我的思想動搖了,認為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當然,老板們也不是只給我送來甜言蜜語,只要能幫他們做事,自然也有我的好處。老板們牢牢抓住了我貪圖享樂的弱點,他們一次次用金錢讓我的欲望大門敞開。之后,我把老板的話當“春風”,一發(fā)不可收拾,進而喪失了原則,喪失了底線。

        把群眾的呼聲錯當“歪風”,喪失了立常我任職校長期間,始終伴隨著群眾非議。任職的最初幾年,我也嘗試過和群眾溝通。但由于心里有鬼,我始終不能真誠地去化解這些矛盾。漸漸地我離群眾越來越遠,甚至把逆耳忠言當成“歪風”,逐步喪失了群眾立常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卻一意孤行,干著自欺欺人掩耳盜鈴的勾當。

        把領導的提醒錯當“耳邊風”,喪失了黨性。到電大任職不久,縣委和縣政府主要領導專門找我提醒談話,他們一針見血地指出了我身上的一些不良行為和現(xiàn)象,以及群眾反映的一些問題。我當時也很緊張和不安,害怕問題暴露。我想辯解時,領導們明確指出,客觀理由不要講,說得好不如做出樣子,組織上就是要看你的下一步行動,看你如何把路走好。談話過后,我也有過激烈的思想斗爭,但僥幸心理還是占了上風。后來,縣紀委、教育局的領導對我也有過多次提醒和質(zhì)詢,我都當成了走過嘗耳邊風,在危險的道路上毫無顧忌地橫沖直撞,迷失了正確方向。

        把組織的調(diào)查錯當“一陣風”,喪失了信念。2013年上半年,有關方面對我校進行財務審計,我沒當回事。7月25日,組織上開始調(diào)查學校內(nèi)部有關人員的問題,我有點不知所措了。我開始打聽情況,并選擇了向領導匯報、辯解的老路。我錯誤地以為這是“一陣風”,過去了就沒事了。被“雙規(guī)”后,我仍用對抗的方法來應對組織調(diào)查?,F(xiàn)在想來,我是多么可笑。我就這樣錯過了坦白從寬的機會,如今追悔莫及。

        (更多貪官懺悔錄詳見正義網(wǎng)專欄http://www.jcrb.com/an-ticorruption/tgc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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