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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道路運輸車輛今日起不再強制“季檢”
2016-03-01 
        近年來,我省所有獲準運營的運輸掛車被強制要求每季度完成一次檢測,并留下審驗記錄,才能通過運管年審。2月29日,記者獲悉,從3月1日起,這種“強制”做法將取消。省交通廳已下發(fā)《江西省交通運輸廳關于轉發(fā)貫徹實施〈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guī)定〉》贛交運輸字[2016]7號文件,要求全省各設區(qū)市及縣(市)、區(qū)運管部門遵照執(zhí)行。該文件明確:從3月1日起,不再要求道路運輸車輛強制二級維護(即“季檢”);在車輛審驗時,不再查驗車輛二級維護憑證,經營者可自行確定維護周期。

        去年10月22日,江西日報曾刊發(fā)《我省運營掛車強制“季檢”何時休?》報道,引起了省交通廳重視。省運管局就該報道內容及時與交通部相關部門溝通,積極推進道路運輸車輛維護檢測制度改革,爭取盡早取消全省掛車強制二級維護和綜合性能檢測。今年1月22日,交通部根據對1990年頒布的《汽車運輸業(yè)車輛技術管理規(guī)定》(交通部令1990年第13號)修訂內容,重新頒布了《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1號),要求全國交通系統(tǒng)于3月1日起貫徹實施。

        2月29日,省運管局就省交通廳轉發(fā)該“新規(guī)”文件作出解讀。和當下規(guī)定相比,經營者將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可根據相關規(guī)定,自主確定道路運輸車輛的維護周期。不具備車輛二級維護作業(yè)能力的,可委托二類以上機動車維修者進行二級維護,無需到運管部門備案簽章。而此前,這個維護周期是由省級運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強制二級維護取消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經營者的車輛技術狀況和車輛技術管理情況,納入年度審驗和道路運輸企業(yè)質量信譽考核和誠信管理體系。

        此外,“新規(guī)”還調整了客車、危貨運輸車輛綜合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周期及頻次,即客車、危貨運輸車登記注冊不滿60個月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測和評定;超過60個月的,每6個月進行一次檢測和評定;其他運輸車輛每12個月進行一次檢測和評定。(記者童夢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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