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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法官裁定高鐵計劃未違反選民意愿
2016-03-10 
        

        中新社舊金山3月8日電美國加州一名法官8日裁定,加州高鐵計劃并未違反選民意愿,允許高鐵計劃和融資項目繼續(xù)進行。

        5年前,加州中部金恩郡和兩名農(nóng)場主集體提起訴訟,認為高鐵項目背離了對加州選民在2008年11月投票通過發(fā)行99億美元高鐵債券時的承諾,質(zhì)疑加州高鐵局的乘客流量預估、鐵路修建、營運數(shù)據(jù)和維修費用等,要求法院制止州政府對高鐵撥款。

        沙加緬度郡高等法院法官邁克爾·肯尼8日做出裁定。他認為,加州高鐵局雖未能證明高鐵在資金上可行,也不能向選民保證乘客搭乘次數(shù),但情況在不斷變化,高鐵局或許在將來某個時候可以做到,法院通過法律手段干預為時過早。

        高鐵局委員會主席丹·理查德回應法官裁決時表示,裁決肯定了正以高速、現(xiàn)代化和保護環(huán)境的方式而建設的高鐵完全符合由選民通過的債券要求。這場訴訟持續(xù)了5年多,浪費納稅人的金錢,拖延高鐵計劃實行。

        但肯尼法官的裁定并非終審,原告還可以繼續(xù)上訴。

        加州高鐵是全美第一條高鐵,分兩期進行,首期已于2015年1月6日動工,全長520英里(832公里),連接舊金山至洛杉磯,預計2029年完工,屆時兩地之間只需要2小時40分鐘。

        加州高鐵局近期已將首期高鐵成本從680億美元降低至640億美元,遠低于幾年前980億美元的預估,但仍高于最初的400億美元。(完)(原標題:美國加州法官裁定高鐵計劃未違反選民意愿)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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