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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首條地鐵2號線1個月后開通 早6點半前迎客
2016-04-06 來源:南方都市報
   

   東莞地鐵以后得在早上六點半前發(fā)班,在晚上十點以后收班。這樣明確細致的規(guī)定,都在這份《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guī)范》(下稱意見稿)里擬定了。日前,這一意見稿已在東莞市政府官方網(wǎng)站公布。市民還可就地鐵運營向市法制局提交書面意見,下周四(14日)就要截止了。意見稿適用于東莞的“地鐵系統(tǒng)、輕軌系統(tǒng)、單軌系統(tǒng)、市域快速軌道系統(tǒng)、自動導向軌道系統(tǒng)”,有軌電車也適用。

   地鐵正點率

   不得低于98%

   再過一個月,東莞首條地鐵2號線就要正式開通了。2號線一天開幾個小時,每天早晚幾點候客?這是不少市民關心的問題。

   意見稿擬定,“運營單位應當確保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的全天運營時間不宜少于十五小時,首班車始發(fā)站發(fā)車時間不宜晚于6點30分;末班車始發(fā)站發(fā)車時間,市區(qū)不宜早于22點,郊區(qū)不早于21點”。

   也就是說,東莞地鐵2號線開通后,將被要求每天至少開足15個鐘頭,首班車最早清晨6點半迎客,末班車最遲深夜10點收工。

   意見稿還提出,“開通一年內,全年列車正點率不低于98%;開通一年至兩年內,正點率不低于98.5%;開通兩年以上,正點率不低于99%。

   調整班次

   要提前5天作公告

   按照意見稿,遇到重大活動、節(jié)假日、惡劣天氣、重大事由等,根據(jù)要求和地面交通狀況,可適當調整運營時間等。

   不過,在此之前,運營單位對主管部門,要上報并取得書面同意意見;對民眾,要“提前五日向社會公告運營時間調整情況”。

   “運營單位不得擅自停止線路運營、部分路段運營;不得出現(xiàn)雖經(jīng)批準停止運營但未向社會公告等現(xiàn)象。”

   若遇突發(fā)停運

   可在10天內退票

   如果真的遇到突發(fā)情況車不能行,已經(jīng)買了的車票能退嗎?意見稿也有規(guī)定。

   “運營單位采取限流或者停止運營措施的,應當同時向乘客履行告知義務;無法及時恢復正常運營的,運營單位應當對乘客告知票款退還或者車票延期等注意事項,并做好乘客的疏散工作。”

   這時候,你可持票從專用通道出站,保留好這張票,你有權在十日內到任意車站,可以按照當次購票金額進行退款,或票卡信息更新,也就是對乘車日期作改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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