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回應天價拖車費事件:高速救援費由各地自行定制
2016-04-09
(原標題:交通運輸部回應天價拖車費事件:高速救援費由各地自行定制)
#法制晚報訊#(稿件統(tǒng)籌朱順忠記者王選輝張瑩李文姬王碩)今日上午,交通運輸部新聞處負責人針對天價高速救援費事件向《法制晚報》記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回應稱,高速公路管理屬于地方管理范疇,其救援費用定價標準由當?shù)亟煌ú块T自行制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表示,交管部門應承擔第一責任,交管部門可通過科學合理的收費,直接進行交通事故救援。
4月2日凌晨2時許,朱先生因過度疲勞,導致其貨車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發(fā)生側翻。事發(fā)地距離救援站不到20公里,但是施救隊卻要求支付3萬6千元施救費。服務站工作人員表示,救援費用是按照湖南省物價局、省交通運輸廳印發(fā)的文件計算出的。
然而,朱先生對照這一文件的收費標準后發(fā)現(xiàn),計算出來的價格根本不可能高達三萬多元。當朱先生提出質疑,工作人員卻稱:“嫌太多了你就報警啊,你不報警你是我孫子。”與救援站協(xié)商之后,朱先生決定先繳納一萬元的預付款,收到了救援站開具的兩張收據(jù)。目前路政部門已介入調查。
根據(jù)公開報道,《法制晚報》記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梳理發(fā)現(xiàn),自2015年至今,至少發(fā)生過7起高價拖車費事件。
今日上午,交通運輸部新聞處負責人針對天價高速救援費事件向《法制晚報》記者回應稱,高速公路管理屬于地方管理范疇,高速公路救援費用定價標準由當?shù)亟煌ú块T自行制定。
事實上,2010年國家發(fā)改委和交通部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規(guī)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就明確提到,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交通運輸部門要在充分調研和成本監(jiān)審的基礎上,統(tǒng)一規(guī)范收費項目,合理制定收費標準。
就此類事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表示,交管部門應承擔第一責任,交管部門可通過科學合理的收費,直接進行交通事故救援。
·您有更多新聞線索:
點擊法晚爆料臺報料,或撥打法制晚報熱線電話:010-52165216;發(fā)送郵件至fwrx@fawan.com、fwsd@fawan.com;還可以在新浪微博關注@法制晚報給小法留言,或關注微信法制晚報公號(fzwb_52165216)留言!
本文來源: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