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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高速路變成低速“罰款路”
2016-05-24 
        來論

        全程限速80公里/小時,有的地方限速40公里/小時,隧道限速35公里/小時……據(jù)媒體報道,這是滬渝高速湖北鄂西段的限速標(biāo)準(zhǔn)。車主們感到不理解,認(rèn)為這么低的限速,完全是浪費交通資源,甚至有借機(jī)罰款創(chuàng)收之嫌。

        如此限速,雖有“高速公路”之名,卻無“高速公路”之實,它比很多國道、省道的限速還要低,且低于高速公路的“國家標(biāo)準(zhǔn)”——按照要求,高速公路的最高時速不高于120公里,最低時速不低于60公里。因此,嚴(yán)格來說,該路段限速如此之低,就不能叫高速公路,不應(yīng)按高速公路來收費。

        開車走在這樣的“高速公路”上,司機(jī)們估計會高度緊張,一不小心就違法了——在高速上開60邁已經(jīng)很慢,卻可能超速50%,結(jié)果是罰款記分,甚至重考駕照,這不是“坑人”嗎?難怪該路段因此被稱為“罰款路”,其限速問題甚至上了網(wǎng)絡(luò)熱搜榜。

        鄂西多山區(qū),高速公路限速低一些是有必要的,但也要合情合理,并非越低越好。當(dāng)?shù)厮緳C(jī)普遍認(rèn)為沒必要限速如此之低,并有湖北省人大代表曾建議提高限速,就很能說明問題。限速低得不合情理,難免讓人覺得交管部門另有所圖。

        當(dāng)然,當(dāng)?shù)亟还懿块T不會說是為了多罰款,而只會說是為了保證交通安全。但有一點應(yīng)是共識:高速公路也好,一般公路乃至城市道路也罷,合理的限速是在交通安全與通行效率之間尋求平衡,兩者兼顧而不可偏廢。

        □晏揚(yáng)(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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