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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航道安全設施保障工程加快實施
2016-06-23 
        本網訊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fā)布《關于加快推動實施重要水運航道安全設施保障工程的通知》(簡稱《通知》),提出開展重要航道安全設施檢查,進一步提高航道安全設施保障水平。

        根據《通知》,交通運輸部門將開展重要水運航道安全設施檢查工作,對航道部門負責設置的航標等助航設施情況,船閘等通航建筑物的導助航設施設置及維護保養(yǎng)情況,橋梁、管線、取水口、碼頭等與通航有關的設施,以及沉船、沉物等礙航物的設標及維護保養(yǎng)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檢查發(fā)現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各地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利用信息技術加強航標有效監(jiān)控,提升航道安全設施監(jiān)管水平。

        《通知》要求,各盛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長江航務管理局結合各自實際,以內河高等級航道和重要沿海航道為重點,制定加快推動實施重要水運航道安全設施保障工程工作方案,加強對轄區(qū)內重要水運航道安全設施保障工作開展情況的領導和監(jiān)督。珠江航務管理局加強對西江航運干線安全設施保障工程實施情況的監(jiān)督和協調。交通運輸部將結合工作需要適時開展工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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