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wǎng)訊 9月24日,《南京市長江橋梁隧道條例》(下稱條例)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查批準。該條例擬通過立法形式對南京長江大橋進行嚴格的、全方位的文物保護。南京市人大常委會表示,南京長江大橋是長江上第一座由中國自行設計和建造的雙層式鐵路、公路兩用橋梁,在中國橋梁史乃至世界橋梁史上具有重要意義,承載著南京人民乃至全國人民深厚的感情。因此,條例專門規(guī)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指導運營管理單位對南京長江大橋公路主橋、引橋、橋頭堡建筑、路燈、欄桿及欄桿浮雕畫、工字堡等文物本體,制定具體保護措施,并向社會公示。
當前,過江通道建設全面提速,未來南京必將有更多的長江橋梁隧道。南京市人大常委會表示,為更好地增強這些過江通道的指位功能,傳承南京歷史文化與地域特色,有必要對其命名、更名進行統(tǒng)一規(guī)劃。按照《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規(guī)定,結(jié)合地名管理部門意見,條例規(guī)定,長江橋梁隧道的命名、更名應當根據(jù)地理名稱、歷史文化等要素確定。新建長江橋梁隧道的命名,有關(guān)單位應向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批準前應當征求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批準后報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陳月飛)